城區人社監列決字〔2023〕第44號
用人單位:浙江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720082024J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林韻強
身份證號碼:510212********0435
經查,你單位存在以下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應當包括拖欠人數、金額):你單位承建的清遠碧桂園半島一號三期二標工程項目拖欠王堯水電安裝班組13名工人工資工199684元。我局于2023年12月14日對你單位作出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你單位依法支付欠薪,但你單位至今仍未履行。2023年12 月 25日,我局依法向你單位送達《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告知書》(城區人社監列告字〔2023〕第44號),你單位仍未改正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
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現我局決定:將你單位以及上述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由相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列入期限為2024年1月30日至 2027 年 1月 30日。
依照《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你單位如已改正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且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滿6個月,可書面提交申請、已經改正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證據、不再拖欠農民工工資書面信用承諾,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申請。我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決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